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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8 00:00:00 来源:安全教育网 作者:子豪 点击数:5642
将车停至安全地段开始更换备胎,此时发现时不时的有大吨位的车辆从身边走过,从身边路过时你都可以感觉到地面在颤抖,预估载重都在百吨以上。据一位曾今跑过车的当地百姓介绍,这些都是超载王,比正常荷载的吨位超出30%到40%。据这位热心的群众介绍,这些超载车辆大都晚上出动。这些超载的车辆把原本修建平整宽阔的县级道理破坏的坑坑洼洼,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沿途我们继续前行,果然发现除了我们所遭遇那个深坑还有着大小深浅不一的各类路坑。而这些超载的车辆大都为一些运煤或者运沙的车队。运沙的车队据说大多是包月,价格高低不等,取决于与队长关系的亲疏。
该车车牌号为:蒙j-0697警
到了赛乌素,我们通过当地的司机了解到,途径此处的超载车辆大都是从集宁过来的,还有一部分是从屯垦队镇过来的,尤其是屯垦队镇过来的大吨位车辆几乎都是超过几十吨的。还有从兴和过来的部分车辆。而这些车辆最终都必须经过商都的小海子镇汇总分流,并路到一块车流量非常庞大,小海子镇驻守有一个中队,监管着从兴和、赛乌苏、屯垦队三个方向过来的违规超载车辆,这些车辆最终驶出内蒙商都地界进入河北张家口地区张北县。
据知情人介绍,该路段的治超查处多为流动拦车查处,也不经过过磅就直接处罚。罚款多少完全取决与值班交警的心情。且其罚款金额并未进入国家财政而直接落入工作人员的私人口袋,其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道路交通法规。第十七条 治超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而上路从事治超执法工作;
(二)只罚款、收费,不实施卸载,放行车辆;
(三)将罚款、收费据为己有;
(四)发现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而对于内蒙乌兰察布市商都地段的违规执法行为本刊将依法通报相关职能监管机构,并同时呼吁该地段的交通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并多加巡查,在具有安全隐患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避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