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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酒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时间:2026-05-14 21:18:38 来源:山西市场监管 作者: 点击数:9414

     安全教育网山西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酒、假冒侵权、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全省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晋食药安办发〔2026〕2号)部署,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未经许可制售酒类产品,在黑作坊黑窝点生产假冒白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老酒”造假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白酒、葡萄酒、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违法犯罪线索。

(四)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厂名厂址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配制酒等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使用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网络销售酒类产品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直播带货违法违规营销,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审核管理责任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散装酒未按规定真实标注信息、违规贮存销售,餐饮服务提供者违规采购、使用假冒伪劣酒类,醇基燃料与散装酒混存混放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为酒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生产、仓储、运输、邮寄、包材印制等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线索。

(九)其他涉及酒类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网络经营、包装标识等全链条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受理方式

征集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15

现场、邮寄举报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一楼政务值班室,邮政编码:030006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对线索提供人及线索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有效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二)举报线索应真实、客观、具体,请详细说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主体、主要事实、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以便快速核查办理。

(三)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查证属实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按规定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