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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8 13:20:55 来源:太原生态环境 作者: 点击数:535
《应急预案》所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应急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风险防控、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八个部分。其中——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四级。
值得注意的是,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拟采取的措施及处置情况等。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为主原则,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置,防止事件扩大。当事件态势可能超出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一旦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该如何预警、处置?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对应事件分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应急预案》明确,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特征污染物质已降至事件前环境本底水平、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经分析研判,符合终止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终止应急响应。
此外,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韩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