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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民生 重拳出击:汾阳市场监管局严查餐饮副食批发市场

时间:2020-05-27 16:45:12 来源:安全教育网 作者: 点击数:3739

       江南网山西讯(韩生龙  张增秀   程艳新)2020年4月13日,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新冠疫情期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派出专人对汾阳餐饮单位、副食批发市场、超市进行了食用农产品抽样。


       经委托浙江瑞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在该批次检测豆芽中检测出氯苯乙酸钠。氯苯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长期食用含氯苯乙酸钠的豆芽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如使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发生改变,有致畸致癌的作用,即使有些危害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但是长久沉积必然会给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国家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氯苯氧乙酸钠。

       4月20日收到检测报告后,发现4户8批次属于不合格产品,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部署并成立专案组,副局长陈坚立即安排综合执法队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随即对汾阳生产经营的五家豆芽生产户进行抽样,经检测汾阳市古庄村根生副食品经销部,汾阳市浩浩豆制品加工部,汾阳市建利豆芽批发部,汾阳市洪南社村寇爱军生产4户共8批次豆芽中检测出氯苯氧乙酸钠。


       执法人员将案情汇总后报局领导,局领导集体合议认为该案涉及刑事责任,4月28日将该案移送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并抄送市检察院,现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受理并已立案。

       该案充分体现了行刑衔接,刑事优先的原则。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汾阳市的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购进手续齐全并有合格检验报告的产品,如发现市场上存有类似的问题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重拳出击,从重处罚。